记者从东莞市获悉,《东莞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30日。
记者了解到,《东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20日以东府文件形式印发实施,已于2023年11月20日失效。为进一步提升东莞市消防设施建设水平,确保消防供水,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规定,制定了《东莞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办法》。
据介绍,《办法》结合东莞市市政消火栓工作实际制定,包括总则、市政消火栓规划和建设、市政消火栓维护管理和使用、法律责任及附则五部分内容。明确市政消火栓的定义及建设验收的相关要求,《办法》以上位法为依据,明晰市政消火栓及公路配建消火栓的名称定义,明确市政消火栓新建、改建、补建的建设主体、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细化市政消火栓竣工验收流程及需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
《办法》同时明确了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办法》以上位法为依据,明确各镇街(园区)应当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提出规划和需求、参与验收、日常抽查使用和事故救援评估等综合监管职责。同时,明确自然资源、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城市供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及财政等部门在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管理中的职责。
此外,《办法》明确村(社区)自行建设的街坊路及村道配套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管理责任主体,增加村(社区)相关条款。为完善村(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强化灭火救援保障。同时明确智慧化端口接入和平台建设的标准要求,按照当前韧性城市建设要求,围绕智能化流程、平台建设要求、智能消火栓建设要求以及信息共享机制四大方面提出智慧消火栓及相关平台建设标准,为智慧化升级改造预留端口。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增加了追责条款,针对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的全生命周期中可能出现不落实责任,从而影响火灾事故救援,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明确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文|记者 李洪宝 通讯员 莞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