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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解除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3 14:08:00    

【来源:陇南发布】

各有关县(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分析,此次影响我市的降温过程已基本结束,陇南市气象台于4月13日11时19分解除11日16时50分发布的陇南市寒潮蓝色风险预警。

据此,陇南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

特此命令。

(来源:陇南气象台)

监制:杨丽君 责编:肖 红

编辑:黄娅琦 校审: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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